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4AJJGZ00087
原公告日期:2024-07-05
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施工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JJGZ00087
一、招标文件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调整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7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新建或改造均可)业绩。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调整为:
2.2.2(2)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 业绩 |
5分 |
除资格审查业绩外,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新建或改造均可)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 1 个。 2.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
项目经理荣誉 |
5分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或称号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 1.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人联系电话更正为:0551-63878909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本项目为装饰改造类项目,而大部分改造类项目不具备办理施工许可证条件,请问是否可以将第二类业绩证明材料纳入本项目业绩评审范围?如我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为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网中标项目业绩,但不在四库一平台备案,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你单位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3878909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3679165
2024年07月11日
0天0小时18分3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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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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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7-110天0小时18分